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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guī)范體育競賽表演市場,保障體育競賽表演市場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體育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舉辦的體育競賽與體育表演活動(下稱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采用下列市場手段之一的,適用本辦法:
(一)對外出售門票或者接受團體有償包場;
(二)接受商業(yè)贊助;
(三)收取報名費;
(四)進行商業(yè)廣告宣傳;
(五)進行有償廣播電視轉播;
(六)對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名稱、徽記、吉祥物、標識等專有權利進行市場開發(fā);
(七)其他市場手段。
第三條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誠實信用,有利于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并重的原則。
第四條市、區(qū)、縣級市體育行政部門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負責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有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五條市、區(qū)、縣級市體育總會和單項體育協(xié)會依法對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進行行業(yè)管理。
第六條鼓勵體育推廣公司、體育經紀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為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依法提供專業(yè)服務。
第二章舉辦人與舉辦程序
第七條本辦法所稱的舉辦人是指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舉辦條件,發(fā)起、組織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八條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職能或者經營范圍;
(二)具有與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專業(yè)技術和管理人員;
(三)具有與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相適應的經費和社會信用;
(四)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場地應具有相應的建筑功能,具有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的場地、設施、體育器材等;
(五)制定安全保衛(wèi)工作方案、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稅務行政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和其他稅務事宜;
(七)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公安、消防、衛(wèi)生等行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八)進行商業(yè)廣告活動的,向工商、市容環(huán)衛(wèi)、城市規(guī)劃等行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九)符合體育行業(yè)協(xié)會的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舉辦國際性、全國性和全省性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辦人應當根據(jù)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
舉辦全市性或者跨區(qū)(縣級市)的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辦人應當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行前30日向市體育行政部門備案。
舉辦本區(qū)(縣級市)內的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辦人應當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行前20日向區(qū)(縣級市)體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條舉辦人應當在備案前申請辦理相關登記和審批手續(xù)。符合條件的,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予以辦理。
第十一條體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相應的體育總會或者單項體育協(xié)會負責備案工作。單項體育協(xié)會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體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體育總會負責備案。體育總會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體育行政部門不得委托。
受委托的體育總會或者單項體育協(xié)會在備案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及時向體育行政部門報告。
體育行政部門對體育總會或者單項體育協(xié)會從事備案工作應當加強監(jiān)督管理。
體育行政部門與受委托的體育總會或者單項體育協(xié)會之間應當實現(xiàn)資料和數(shù)據(jù)共享。
第十二條舉辦人應當提交下列備案材料:
(一)備案報告書;
(二)舉辦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四)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五)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規(guī)模、運動員(隊、俱樂部)、裁判員等基本情況;
(六)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規(guī)程、規(guī)則和組織實施方案;
(七)對抗激烈、危險性較大或者大型的體育競賽表演活動應當提交風險評估報告、醫(yī)療急救方案以及為運動員辦理人身保險的情況;
(八)合作舉辦的,舉辦人之間簽訂的書面合同;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舉辦人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三條舉辦人提交備案后,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備案機構認為備案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于7日內告知舉辦人需要補正的內容,舉辦人應當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行前10日補齊。
體育行政部門在備案中發(fā)現(xiàn)有關登記和審批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四條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行前15日,舉辦人應當如實公開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參賽運動員(隊、俱樂部)、舉辦人身份等與公眾利益聯(lián)系密切的基本情況。
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備案機構有權公開上款規(guī)定的基本情況。
公眾有權向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備案機構查詢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基本情況。
第十五條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備案事項發(fā)生變更的,舉辦人應當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行前10日向原備案機構辦理備案變更手續(xù)。
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備案事項變更涉及登記或者審批事項的,舉辦人應當在向原備案機構辦理備案變更手續(xù)前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原登記或者審批機關辦理相關手續(xù)。
變更影響社會公眾利益的,舉辦人應當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行前3日如實向社會公開變更事項。
第十六條因故取消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舉辦人應當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原定舉行時間前3日向原備案機構辦理注銷手續(xù),并在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告。
第十七條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名稱,應當與其等級和規(guī)模相符。
市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市體育總會、市單項體育協(xié)會作為舉辦人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可以冠以“*市”、“全市”或者同類名稱。
區(qū)(縣級市)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區(qū)(縣級市)體育總會、區(qū)(縣級市)單項體育協(xié)會作為舉辦人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可以冠以“區(qū)(縣級市)”、“全區(qū)(縣級市)”或者同類名稱。
總工會、婦聯(lián)、共青團、殘聯(lián)等社會團體和組織作為舉辦人,在其職能對應的領域里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可以冠以同級行政區(qū)域名或者同類名稱。
其他組織作為舉辦人不得單獨使用上述行政區(qū)域名或者同類名稱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但可以與上述組織合作舉辦。
使用“國際(世界)”、“洲際(亞洲)”、“中國(中華、全國)”、“華南(粵港澳臺)”、“廣東省(全省)”或者同類名稱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管理。
第三章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舉辦人對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名稱、徽記、吉祥物、標識等依法享有專有權利。
舉辦人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專有權利。
第十九條未經舉辦人同意,不得對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進行錄音錄像和廣播電視轉播。
第二十條舉辦人有權自主制定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門票價格。
觀眾應當憑票觀看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并接受工作人員驗票。
禁止偽造、加價倒賣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門票。
第二十一條舉辦人可以在出售門票時與觀眾約定觀看秩序。
進入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辦場所的人員應當服從管理,遵守秩序,愛護體育設施。不得擾亂和破壞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秩序。
第二十二條舉辦人應當根據(jù)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等級和規(guī)模,選派或者聘請具有相應資格的裁判員。
第二十三條舉辦人應當按照經過備案的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規(guī)程、規(guī)則和組織實施方案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
第二十四條舉辦人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不得損害運動員的身心健康,不得從事與備案材料中載明的目的和意義不一致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舉辦人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不得從事違規(guī)行為,對公眾利益構成損害或者現(xiàn)實威脅。
第二十六條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行前,舉辦人應當對活動場所設備結構、疏散條件、消防設施、電氣設備等各項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舉辦人應當執(zhí)行安全保衛(wèi)工作方案,落實安全保衛(wèi)措施,維護活動場所的安全和秩序。
重大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辦人應當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協(xié)助公安機關維持活動場所秩序。
第二十七條舉辦人應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結束后15日內,向體育行政部門報送本次活動情況的有關統(tǒng)計報表。
第二十八條參加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教練員、運動員、裁判員,應當遵守體育道德,維護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公平、公正,禁止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中弄虛作假、。
第二十九條未經舉辦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舉辦場所內使用帶有商業(yè)廣告性質的橫幅、標語或者旗幟等物品。
第四章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條體育行政部門對舉辦人的主體資格、舉辦條件、舉辦程序、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合法性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
舉辦人應當自覺接受體育行政部門的監(jiān)督,不得拒絕或者阻礙監(jiān)督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
第三十一條市、區(qū)、縣級市體育行政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國際性、全國性和全省性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市體育行政部門對全市性或者跨區(qū)(縣級市)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區(qū)、縣級市體育行政部門對本區(qū)(縣級市)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體育行政部門在履行監(jiān)督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舉辦人的違法行為,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本辦法進行處罰;
(二)對體育競賽表演活動中出現(xiàn)的問題,要求舉辦人做出說明或解釋;
(三)對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違規(guī)行為予以披露。
第三十三條體育行政部門及其委托備案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舉辦人商業(yè)秘密的,應當履行保密義務。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九)、(十)項規(guī)定的舉辦條件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四)、(六)、(七)、(八)項規(guī)定的舉辦條件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舉辦國際性、全國性和全省性體育競賽表演活動,沒有根據(jù)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的,由市體育行政部門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沒有按照規(guī)定辦理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備案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使用虛假材料辦理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備案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補齊備案材料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沒有按照規(guī)定如實公開與公共利益聯(lián)系密切的基本情況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十六條,沒有辦理變更、注銷備案及公告手續(xù)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沒有辦理相關登記或者審批手續(xù)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冠以行政區(qū)域名或者同類名稱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侵犯舉辦人專有權利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擾亂和破壞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秩序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選派或者聘請不具有相應資格裁判員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沒有按照經過備案的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規(guī)程、規(guī)則和實施方案舉辦體育賽事表演活動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損害運動員的身心健康,或者從事與備案材料中載明的目的和意義不一致活動的,體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分別予以警告、暫停和停止該項體育競賽表演活動。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舉辦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出現(xiàn)嚴重違規(guī)行為,對公眾利益構成損害或者現(xiàn)實威脅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體育競賽表演活動場所的設備結構、疏散條件、消防設施、電氣設備等各項安全設施出現(xiàn)重大隱患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沒有按照規(guī)定報送有關統(tǒng)計報表的,由統(tǒng)計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五十條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未履行保密義務對舉辦人造成損害的,體育行政部門及其委托備案機構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國家工作人員在體育競賽表演活動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法人和其他組織內部舉辦的體育競賽表演活動,不適用本辦法。
關鍵詞:體育教學 教育創(chuàng)新 運動
中圖分類號:G632 文獻標識碼: C 文章編號:1672-1578(2013)09-0169-01
創(chuàng)新是指在人類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的一切領域、一切層面上,能先于他人,見人之所未見,思人之所未思,行人之所未行,從而獲得人類文明的新發(fā)展、新突破。體育教學作為學校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樣面臨著創(chuàng)新。而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和實踐能力,是體育教學落實素質教育的重要課題。如何通過體育教學活動培養(yǎng)學生創(chuàng)新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智力與能力的全面發(fā)展,這是當前體育教學改革的方向,體育教師必須改變傳統(tǒng)教學方式,將創(chuàng)新思想貫徹于體育教學中。
學校體育教學以小型、多樣、分散、簡單為基本原則。一般一年學校會舉行一次以田徑項目為主要內容的運動會。筆者認為這種運動會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力求有趣有效。為了達到這種效果,筆者認為可以嘗試通過校運會來實現(xiàn)體育教育的創(chuàng)新,同時通過體育教學的創(chuàng)新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達到體育教學的目的。要通過體育競賽實現(xiàn)中學體育教學的創(chuàng)新,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 體育教學要結合課外體育活動進行
參與競賽與參與體育活動一般是不同的,參與競賽多是一種全身心投入的參與,體育情感的培養(yǎng)效果要比參與一般體育活動更好。常見的體育比賽人數(shù)較多,范圍較廣,時間場地不受限制,各種場地器材可以任意使用,隨時可以舉辦。在課外的時間能開展各種小型、有趣、健身,娛樂等體育活動,把體育中的競賽跟活動有機的結合起來,在體育活動的基礎上提高競賽水平能力。在競賽中又能體現(xiàn)出學生在課余時間體育鍛煉的程度、力度。這樣能有效地促使學生積極地去鍛煉。
在我國社會體育全局性和指導性的的綱要《全民健身計劃》中,要使學校體育和社會體育完美融合,讓學生能長期堅持體育鍛煉,有終身體育鍛煉的概念,才能更好的改變國民身體素質低下的現(xiàn)狀。要真正的改變這一狀況,必須在學校體育中快速的落實全民健身計劃。
我們要把全民健身計劃的真實內容讀透,把我國傳統(tǒng)的那種單一式的體育競賽項目,一年的競賽時間就是規(guī)定的幾天的這么一種觀念徹底顛覆。使學生有終身體育的觀念,從而使其體質增強,讓學生在體育運動鍛煉中收獲樂趣。在競賽項目的改革上,即是把單一的運動變成為多種多樣,各項發(fā)展,全面普及。因地制宜的發(fā)展各種體育項目,形成一套中學體育競賽運動新體系、新方法、新內容。
2 體育課的考核要建立在體育競賽上
體育課的考試、升學的體育考試等方式,可以促進運動能力,體質大大提高。體育競賽中,把測試考核參透進去。在年級與年級之間、班于班之間、組與組之間相互競爭,互相監(jiān)督,力爭考核公正、公開、公平,進行,使成績真實有效。這不僅能使學生有效參與,從而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而且學生在比賽中,學到相應的技能和知識。
3 學校集體競賽活動與學生健身運動要有機結合
體育活動的一大特點就是競爭性,競爭性特點在運動項目上得到了集中的體現(xiàn)。學校體育競賽卻有所不同,它兼健身性與趣味性于一身。這一特點,就要求我們體育教學工作者,要在學生身心特點與知識層次的基礎上,創(chuàng)造性在開拓一些大眾化能參與的項目,使學生在和諧、歡樂而又競爭氛圍中運動,達到鍛煉身體與受到集體主義教育的兩重效果。
4 學校體育競賽活動要結合學校衛(wèi)生保健活動開展
體育文化也是學校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全民健身、實施全民素質教育,體育教育更擔負重要的使命。校園體育文化要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愛國主義精神,樹立學生集體團隊意識,對提高全民素質,對落實終身教育和全民健身計劃有著深遠的意義。通過體育教育,教給學生系統(tǒng)全面的體育基礎知識、衛(wèi)生保健知識,是我們學校教育的重要任務。而現(xiàn)在盛行的學校體育競賽忽視了這一重要性,所以我們要抓住機會做好這方面的宣傳工作。
5 學校體育教學創(chuàng)新要克服的問題
教學目的的轉變。組織體育競賽活動的出發(fā)點是要把學生作為主體,推向廣大群體,讓學生更多的參與社會體育競賽。只有轉變了觀念,才能制定合理的計劃,實施正確的方案,達到教學實效。使學校體育教育活動真正在面向學生,面向將來,走向社會。
激發(fā)學生、社會組織參與體育活動的積極性。采用多種方法,支持鼓勵學生參加各種體育組織。如體育俱樂部、體育協(xié)會等。學校統(tǒng)一統(tǒng)籌,給他們搭建一個組織活動,展現(xiàn)自我的活動平臺。這樣既可以激發(fā)學生體育興趣,又能鍛煉能力。
摘 要 本研究以佛山職業(yè)技術學院在校學生為對象,采用抽樣調查法和訪談法,對佛山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體育比賽的現(xiàn)狀進行調查分析。學院每年舉行的大型(全院)學生體育比賽約有70多項,體育比賽項目眾多,形式豐富多樣,增加了一些新的比賽項目和比賽組織形式。但是,學生對學院學生體育比賽現(xiàn)有的狀況滿意度不高,說明90后一代大學生對體育比賽的需求越來越高。學生(協(xié)會負責人)對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不滿意度偏高,學生協(xié)會希望爭取資源與支持的意愿度較高。指導老師對體育協(xié)會在專業(yè)技術練習、裁判培訓、比賽方案指導、場地器材協(xié)調等多個方面給予支持,得到廣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認可。學生體育比賽的組織應樹立“以人為本”“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學生體育比賽制度要科學化,學校體育比賽內容要大眾化,學校體育比賽要著力體現(xiàn)特有的校園文化,校園體育競賽的目標要多元化。
關鍵詞 高校 體育比賽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為佛山職業(yè)技術學院在校學生。
(二)研究方法
1.問卷調查法
本研究采用抽樣調查法,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對佛職院在校學生發(fā)放問卷100份,回收99份?;厥章蕿?9%,有效率96.97%。
2.訪談法
對佛職院19個學生體育單項協(xié)會負責人進行詢問和談話。
二、結果與分析
(一)學生體育比賽的項目和形式
學院現(xiàn)行學生體育比賽的項目有田徑、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游泳、長跑、定向越野、舞蹈、健美操、瑜伽、跆拳道、雙節(jié)棍、高爾夫球、自行車等。比賽組織形式包括學校一年一次的全校田徑運動會,每年體育文化節(jié)的足、籃、排、乒、羽、網球和陽光體育長跑比賽,每學期各體育單項協(xié)會的協(xié)會杯比賽,成立有院隊項目的每年進行院隊選拔賽,省市組織的校外比賽,如廣東省大學生運動會、大學生錦標賽等,另外還有校際間的交流比賽等,其中,舞蹈、健美操、瑜伽、跆拳道、雙節(jié)棍等項目的比賽是以展演比賽形式舉行。每年舉行的大型(全院)學生體育比賽約有70多項,不包括系部內部的小型體育比賽、系部選拔賽及其它形式靈活多樣的體育比賽。這些結果表明學校體育比賽項目眾多,形式豐富多樣,不僅承襲了傳統(tǒng)的學校體育比賽組織形式,同時不斷改革創(chuàng)新增加了一些新的比賽項目和比賽組織形式。
(二)學生對現(xiàn)行體育比賽的滿意度
調查表明,學生對現(xiàn)有的體育比賽感到非常滿意的占13.54%,滿意占23.96%,一般占25%,不滿意占26.04%,表示不了解占11.46%。這一結果顯示,非常滿意和滿意的學生占37.5%,不滿意的學生占26.04%,說明學生對學院學生體育比賽現(xiàn)有的狀況滿意度不高,而不滿意度偏高,同時表示不了解的學生占11.46%,占88.54%學生關注學生體育比賽,說明90后一代大學生對體育比賽的關注度很高,學生對體育比賽的需求越來越高。
(三)學生體育比賽的組織
學生處是負責管理學生體育比賽的職能部門,統(tǒng)籌協(xié)調各項學生比賽,軍體教研室負責具體協(xié)助承辦工作,例如田徑運動會、體育文化節(jié)等。目前,學生會社團聯(lián)登記注冊的體育單項協(xié)會有22個,同時每個體育單項協(xié)會都有體育專業(yè)教師做指導老師。通過調查,學生(協(xié)會負責人)對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感到滿意的占36.84%,一般的占36.84%,不滿意的占26.32%;學生(協(xié)會負責人)對指導老師感到滿意的占78.95%,一般的占15.79%,不滿意的占5.3%。結果顯示,學生(協(xié)會負責人)對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不滿意度偏高,學生協(xié)會希望爭取資源與支持的意愿度較高。指導老師對體育協(xié)會在專業(yè)技術練習、裁判培訓、比賽方案指導、場地器材協(xié)調等多個方面給予支持,得到廣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認可。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和指導老師的重視和支持程度,直接關系到學生體育比賽開展的模式、內容、次數(shù)和范圍。體育教師的工作要與學生體育運動比賽興趣保持一致性,將是今后學校體育教學改革的可能的趨勢。
三、對策與建議
(一)樹立“以人為本”“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教育思想正是對人的主體性的認識。在體育活動中,人是運動的主體,故而要充分考慮學生所處的環(huán)境、情感、體質狀況、場地、器材等因素,調動人的積極性,使其主動參與到體育競賽當中。樹立以學生的發(fā)展為中心,以增強學生體質為目標的科學體育觀,才能充分發(fā)揮校園體育比賽的本質功能和作用。這一思想的提出為學校體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時也為學校體育比賽新模式的建立提供了依據(jù)。以往的純競技項目的比賽和單一的運動會的競賽模式已不適合新時期學校體育發(fā)展的要求,構建新時期學校體育競賽模式是校園體育文化工作發(fā)展的必然。
(二)學生體育比賽制度要科學化
體育比賽制度的科學化,主要是表現(xiàn)在體育競賽制度要促進學生身心發(fā)展的同時,還能促進他們形成的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學校體育比賽應該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弘揚“體育為人人”的人文主義思想,以培養(yǎng)學生的體育能力、意識為主線,將競技、健身、娛樂、知識傳播、促進交往有機的結合起來。讓體育比賽成為架起學生體育鍛煉和娛樂之間的一道橋梁。
(三)學校體育比賽內容要大眾化
學校體育比賽應是學生參與鍛煉的大好時機,是充分展示體育才能和盡情表現(xiàn)自我個性的舞臺。因此在比賽內容的設置上,不僅要考慮適合廣大學生參與的競技項目,還可根據(jù)學生的愛好,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選擇一些娛樂性和參與性的體育項目,將競技、娛樂、健身三者結合,使得體育的競技作用與健身娛樂作用交相呼應,以更多的學生為比賽主體,以比賽促進群眾性體育的發(fā)展為目的,從而使他們的個性得到充分發(fā)揮。譬如增加拔河、踢毽子、跳繩和越野跑等比賽項目。
(四)學校體育比賽要著力體現(xiàn)特有的校園文化
校園文化是一個學校長期形成的特色,體育比賽也是體現(xiàn)校園文化的形式之一。校園體育競賽是一種在特定文化氛圍里進行的文化傳播,它是以學生為主體,以校園為空間,體現(xiàn)了一種校園精神、校園特色。通過各種體育競賽活動,既可以完成學校體育任務,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培養(yǎng)學生終身體育意識,同時極大地豐富了校園文化生活,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的個性,緩解學習的壓力。如戶外拓展、籃球、網球、游泳等特色項目,學校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形成特有的校園文化。
(五)校園體育競賽的目標要多元化
學校體育競賽不僅有利于學生體育形式生活化,實現(xiàn)體育終身化的目標,同時通過充分提供運用和展示他們運動能力的空間,通過競賽,使他們感覺運動的魅力,促進他們的體育學習和積極參與課外鍛煉的興趣,強化他們終身體育和健康意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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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良好的競賽心理策略是教練員和運動員競賽思維高度謀略化發(fā)展的結果,同時也是青少年運動員在體育競賽中發(fā)揮自身競技水平的基本保障,對青少年運動員運動成績的取得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鑒于此,本文就從競賽激發(fā)策略的應用和競賽應對策略的應用兩個方面入手針對青少年競賽心理策略的應用問題進行了分析,以期能夠為青少年運動員競賽心理的調節(jié)和訓練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競賽心理測量青少年運動員競賽激發(fā)策略競賽應對策略
青少年運動員的競賽心理策略,簡單來說,實際上指的就是教練員或者是青少年運動員為了在體育競賽中達成競賽目標、獲得理想的運動成績,而根據(jù)體育競賽的實際情況所采用的、用于調節(jié)青少年運動員競賽心理狀態(tài)的、有效的措施、方法以及手段等。良好的競賽心理策略是教練員和運動員競賽思維高度謀略化發(fā)展的結果,同時也是確保青少年運動員在體育競賽中發(fā)揮自身競技水平的基本保障,對青少年運動員運動成績的取得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鑒于此,本文就針對青少年競賽心理策略的應用進行了簡要的探索與分析。
一、 青少年運動員競賽激發(fā)策略的應用
青少年運動員相較于成年運動員而言,在感知覺方面具有無意注意仍然占據(jù)著重要地位,注意力水平相對較低,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和干擾等特點,再加上由于自身的知識經驗較為有限,所以,多數(shù)青少年運動員的思維獨立性和批判性還有待進一步的提升。針對青少年運動員上述的感知覺特點,在臨場比賽時,就必須要采用一定的競賽心理激發(fā)策略,來幫助和引導運動員對自己的競賽心理進行調節(jié)。具體來說,青少年運動員常用的競賽激發(fā)策略主要有自我暗示法、目標設置法和注意力集中訓練法等幾種:
一是自我暗示法。自我暗示法是利用語言等刺激來對運動員的競賽心理狀態(tài)施加影響的一種方法,例如:在臨場比賽時,青少年運動員就可以采用“我已經準備好了”“我現(xiàn)在很放松”等語言來對自己進行心理暗示,以消除賽前心理緊張,以更好的心理狀態(tài)投入到比賽之中。自我暗示法是調節(jié)青少年運動員競賽心理狀態(tài)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而且如果在運用自我暗示法時,如果能夠將其與放松訓練法和想象訓練法等結合起來進行運用,往往能夠取得更為有效心理調節(jié)成效。
二是目標設置法。目標設置法指的是在臨場比賽時,為了確保運動員比賽動機的合理激發(fā),而設置某一具體的比賽目標和實現(xiàn)目標的具體步驟,以提高運動員自信心的一種心理調節(jié)方法。在臨場比賽的過程中,如果教練員和青少年運動員能夠根據(jù)比賽和自身的實際情況設置科學、現(xiàn)實的目標,并明確目標完成的具體步驟和完成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障礙與困難,不但能夠讓青少年運動員在心理上和思想上為比賽做好充分的準備,還能夠有效激發(fā)運動員的比賽動機,提高運動員的信息,為理想運動成績的取得提供保障。在運用目標設置法這一競賽激發(fā)策略對青少年運動員的競賽心理狀態(tài)進行調整時,最為關鍵的問題是要注意目標設置的合理性、明確性和現(xiàn)實性,只有確保目標設置的合理性、明確性和現(xiàn)實性,才能夠確保目標設置法心理調節(jié)作用的有效發(fā)揮。
三是注意力集中訓練法。注意力集中訓練法,實際上就是通過一定的目標指向和集中來提高青少年運動員注意穩(wěn)定性的一種心理訓練方法,其主要采用的是通過引導青少年運動員將自己的心理活動指向和集中在當前的競賽任務之上,而提高青少年運動員在比賽中的注意力水平,以盡可能的降低外界因素影響與干擾,確保運動員競技水平得以充分發(fā)揮的心理訓練和調節(jié)方式。注意力集中訓練不但可以作為競賽激發(fā)策略在臨場比賽階段根據(jù)青少年的行為表現(xiàn)進行有針對性的運用,還可以將其貫穿于青少年運動員的日常訓練日之中,以穩(wěn)步提高青少年運動員的注意力集中水平。
綜上所述,自我暗示法、目標設置法和注意力集中訓練法均是青少年運動員常用的競賽激發(fā)策略,上述競賽激發(fā)策略的合理有效應用,能夠通過制定具體、明確、現(xiàn)實的比賽目標,運用積極的暗示語言和提高注意力水平等方式,確保青少年運動員在賽前保持適度有效的喚醒激發(fā),從心理上和思想上為比賽做好準備。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要注意針對不同運動員的臨場行為表現(xiàn)采用不同的、有針對性的策略,以免出現(xiàn)激發(fā)過度、激發(fā)不足或者是盲目激發(fā)等問題,反而對青少年運動員競技水平的發(fā)揮產生消極不利的影響。
二、 青少年運動員競賽應對策略的應用
青少年運動員在參加體育競賽活動的過程中,常常需要面對不同的應激源,而是否能夠科學合理的處理這些外界刺激往往會對比賽成績和比賽結果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在比賽的過程中,競賽應對策略的應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體育競賽的過程中,運動員常用的競賽應對策略,主要有積極型應對策略和回避型應對策略兩種:
一是積極型應對策略。積極型應對策略,指的是運動員面對比賽中的應激源或者是在意識到了壓力之后,積極、主動尋求解決方案來解決問題的一種應對策略;二是回避型應對策略?;乇苄蛻獙Σ呗?,指的是運動員在比賽的過程中,通過回避比賽中的外界刺激,避免想象與比賽相關的運動情境,從而將注意力從具體動作的執(zhí)行上轉移開來的一種競賽應對策略。對于青少年運動員來說,理想的競賽應對策略應當是在面對現(xiàn)實的、自己能力范圍內能夠解決的問題時,要以積極的態(tài)度,尋求積極的解決措施,采用積極型的應對策略;而在面對難以解決的問題時,則可以采用回避型的應對策略,通過超越或者是回避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以免因此影響到自己比賽信心和比賽表現(xiàn)。但是,對于多數(shù)青少年運動員而言,由于他們的年齡比較小、訓練時間比較短,比賽的經驗比較少,所以,競賽應對經驗往往比較有限,競賽應對策略的掌握仍然有待進一步的提升。針對這種情況,在組織開展日常訓練工作的過程中,就應注意針對青少年運動員競賽應對策略的掌握和應用進行專門訓練。
參考文獻:
大學生陽光體育運動開展實踐1陽光體育開展實踐
1.1指導思想及總體思路
陽光體育運動的指導思想,是在全面貫徹落實中央7號文件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通知精神的基礎上,進一步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
陽光體育運動開展的總體思路包括三個部分:第一,“突出一個中心”,即突出圍繞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這一中心;第二,“構建兩個體系”,即構建制度管理體系和服務支持體系。制度管理體系包括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組織機構設立、責任劃分和考評辦法的制訂,服務支持體系包括學生體育鍛煉所需要的器材設備、場地保障、建立體育教師指導隊伍等;第三,“開辟三個渠道”,即發(fā)揮學校體育組織、學院組織和班級學生自我組織的多頭組織作用,實現(xiàn)陽光體育活動組織工作重心下移,齊抓共管。
1.2目標機制
總體目標包括兩個目標機制:體育課程教學目標機制和校園課外體育活動目標機制。
1.2.1體育課程目標機制
學校以體育課教學為基本平臺,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體育課時的規(guī)定,開足、開好體育課。體育課教會學生1~2項運動,并利用體育科考試促進學生課外努力鍛煉科內所學的技能,達到通過體育教學,促進學生積極參與陽光體育運動,形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引導學生樹立“終身體育”的理念。
1.2.2校園體育活動目標機制
大力開展群眾性校園體育活動是學校陽光體育運動的另一個目標機制。以“我運動、我健康、我快樂”為主題,以班級開展體育活動為重點,逐步形成“班級、年級、院級、校級”四級并舉的課外群眾體育競賽活動網絡。
1.3管理服務體系
1.3.1管理機構設置
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是學校陽光體育運動服務的領導、組織、協(xié)調及實施的部門和機構組成的有機整體。在陽光體育運動管理服務體系中,管理機構發(fā)揮著主導作用,規(guī)章制度的制訂、服務的提供和服務方式的確立最終都要直接或間接通過組織機構的組織、督導、協(xié)調、監(jiān)控等環(huán)節(jié)來實現(xiàn)。
各管理機構職責分工如下: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校團委、教務處、學生處、校醫(yī)院和體育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統(tǒng)籌開展全校體育工作,并對各學院(部)陽光體育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評。學生社團和體育協(xié)會作為學生陽光體育活動的組織體系,負責開展專項陽光體育活動。體育部除了負責全校學生體育課程教學工作以外,還專門為每個學院安排1~2名體育教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體育鍛煉,協(xié)助各學院(部)陽光體育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各班級成立陽光體育運動工作小組。
1.3.2規(guī)章制度
相繼出臺了《華南農業(yè)大學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實施方案(試行)》《華南農業(yè)大學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實施細則(試行)》《華南農業(yè)大學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班級比賽規(guī)程(試行)》《華南農業(yè)大學學生陽光體育運動考評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從而保證了大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順利、有序地開展。
1.3.3場地設施和經費支持
學校認真執(zhí)行教育部《普通高校體育場館設施器材配備目錄》(教體藝[2004]6號)文件要求,加快體育場館設施的建設,科學配置體育資源,進一步完善場館設施,為陽光體育運動的開展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學校在學生陽光體育活動的開展方面也提供了大量的經費支持,學校擬從學校的整體預算中拿出學費收入的1%作為體育經費。
1.3.4體育指導培訓
體育培訓指導是學校陽光體育運動管理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由體育教師在體育課程教學過程中向學生講解科學的體育鍛煉理念、方法和手段以外,還專門指派部分體育教師到各個學院、班級進行體育活動的策劃、組織管理、競賽規(guī)則等內容的培訓工作。
1.4活動開展形式及要求
1.4.1院校級別的活動
以群眾性體育項目為依托,體育教學部負責組織校一級的體育賽事,如每年召開校田徑運動會、參與人數(shù)較多的單項體育競賽活動等。各學院負責開展各年級之間的體育活動,每學期開展1~2項體育活動。校學生體育協(xié)會,每學年舉辦一次全校性的活動,如負責組織“陽光體育運動節(jié)”開展體育游戲、體育攝影等形式的活動,以陽光體育大聯(lián)賽及體育節(jié)為載體,活躍校園體育氛圍。
1.4.2班級間的活動
以班級課外體育競賽活動為引領,全面營造健康和諧積極向上的校園體育文化。挑選學生興趣高、參與人數(shù)較多的9個運動項目作為班與班之間的比賽項目,每個班組成4~8個運動隊,努力掀起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
1.5考評機制
為了強化監(jiān)督考評機制,建立了陽光體育運動考評管理系統(tǒng)和考評體系,通過校園網實施考評資料的填報??荚u系統(tǒng)包括了基本資料管理、活動管理、訓練和比賽項目管理、比賽分值管理、投訴管理、積分排名統(tǒng)計、新聞管理、資料管理、日志管理、系統(tǒng)權限和系統(tǒng)配置等11個模塊功能,管理員根據(jù)學生陽光體育活動所上傳的活動材料進行整理匯總,及時通報學院、班級開展體育活動情況。
2陽光體育運動開展實踐述評
2.1經驗借鑒